自觉做好防疫工作 瞒报疫情需负法律责任
来源: 查看数: 0 作者:梁苑青 陈明凤
2022
01/0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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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疫情反复,江门多地出现密接者。司法部门提醒,在疫情筛查和防控的艰难时期,市民需主动自觉做好防疫工作,瞒报疫情需负法律责任。目前,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报告,接受社区(村)管理,积极配合防疫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避免病毒传播,每个公民应自觉主动上报个人健康情况、行程信息等,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东泰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雪桦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隐报、瞒报、谎报行程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如果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还可能构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当前,每个市民都要自觉服从防疫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配合防疫工作的开展。律师表示,如有不服从、不配合甚至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同样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依法防疫行为,还可能面临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广东泰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雪桦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知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明辨是非,保持理性,对于疫情防控方面信息来源不明的非官方消息,不轻信,不造谣、传谣。

台山融媒记者:梁苑青 陈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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