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到,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那么,目前台山市医保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手续呢?哪些医院可以实现直接结算呢?
对于台山的医保参保人来说,异地就医是指在江门市统筹地区外的医院因病就医。据了解,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发出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省级平台,截至4月11日,进入平台实时联网结算的医院达71家,预计今年年底全省联网结算的医院将逐步扩大到200家左右。
截至目前,台山市参保人到异地医疗机构住院能即时结算的医院有33家,遍布广州、佛山、珠海、中山、阳江等地。据社保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以来,台山市共有4620人次在异地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其中,2012年有240多人次,2013年有900多人次,2014年有1600多人次,2015年有1800多人次,异地即时结算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区别于旧的异地就医报销模式,联网结算平台的模式,是只需要参保人出院时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不需垫付所有费用再到经办机构报销。也就是将原来的“支付—报销”两个环节,变为“直接结算”一个环节。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必须符合以下4种情况才可以按规定办理备案报批手续。
一、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并经本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无法确诊或不具备诊疗救治条件的,或者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因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需转往异地医院就医的。
二、参保人因工出差、旅游、探亲等原因离开本市期间,患急病需在异地医院就医的。
三、城乡医保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期间患病住院的。
四、在市外长期居住或参保单位派驻国内异地机构工作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按规定办理个人约定医疗机构的。
近日,有不少媒体报道,5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参保人只要选择进入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院就医,均可实现住院费用的异地实时结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台山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称还没收到相关通知。届时执行情况如有新进展,记者会继续跟进报道。(台山电视台记者:黄煜青 方宝琳)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市融媒体中心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市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市融媒体中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0750-8516993 邮件:tsbtv2012@163.com
网络维护:
(0750) 551 1881
有线维护:
(0750) 551 1881
广告联系:
(0750) 851 6997
技术支持:
(0750) 851 6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