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整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建立医保城乡一体化制度,使城乡参保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江门市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如今,该方案已经实施三个月,我市市民的医保有哪些变化呢?
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简称医保城乡一体化)是指整合城乡医保和职工医保制度,逐步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支付范围、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的“六统一”,构建我市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多层次医保城乡一体化体系。
台山市人社局医疗与工伤保险股股长介绍,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后的待遇是,参保人分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原城乡医保和职工医保待遇不变。2017年7月1日开始,参加医保城乡一体化一档的城乡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上升3个百分点。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2018年开始,医保城乡一体化参保人待遇将有进一步提升。
医保城乡一体化在逐步提高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水平的同时,还落实向困难群体倾斜政策。按方案,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困难城乡居民参保,按规定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个人免缴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特困供养人员报销比例提高至80%,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报销比例提高至70%,且不设年度最高赔付限额。
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后,缴费年限也有所变化。2018年以前参加过职工医保或同时参加一档二档的,累计缴费年限仍为20年;2018年后首次同时参加一档二档的,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25年;只参加一档的不计算累计缴费年限。那么,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后的一档和二档又是什么呢?
台山市人社局医疗与工伤保险股股长告诉记者,所讲的一档和二档,简单来讲就是原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参加一档,原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就参加一档和二档。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身份参保人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标准逐月申报缴费;城乡居民身份参保人每年12月31日前,由银行代扣代缴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下一年度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参保人缴费账户委托多项扣费的,缴费账户内必须存入足够金额,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影响其下年的医保待遇。(台山广播电视台记者:容月梨 方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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