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报道过,从2017年7月1日起,江门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目前,我市2018年城乡医保进入缴费期。那么,今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截止缴费呢?
2018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是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293元。参保对象包括本市户籍未就业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在校学生、幼儿园托儿所儿童以及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含新生儿)。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可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或者开户银行存折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事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另外,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当年本市新入学或转学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当年本市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当年本市户籍的职工退休人员、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未参保的困难居民,当年可中途参保,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除上述人员外,当年没有按规定期限缴费的,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缴费方式仍然是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缴费,建议参保人使用社保卡进行扣费。今年首次使用社保卡扣费的参保人,需要前往当地社事中心办理扣费帐户变更手续。假如社保卡扣缴渠道未畅通,或者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可以按照原来的方式,在原来的帐户扣费。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通过银行直接代扣代缴方式缴费的参保人,缴费账户内必须存入足够金额,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影响2018年的医保待遇。而新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则需要办理停保手续,避免重复扣费。
据介绍,2018年医保一档的缴费标准是每人293元,相对去年有所提高。但是,2018年的医保待遇,住院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4万元,2017年只有30万元。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方面,2018年年度内每人可报销180元,2017年年度内每人只可报销150元。
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低收入重症患者、孤儿、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计生优待户,将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免缴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名单将由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残联提供,由市社保局组织统一录入参保手续。
【编后语】记者在这里也提醒大家,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城乡医保参保人,需在缴费账户内存入足够缴费金额;而未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带齐证件前往相关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避免错过缴费时间,影响其下年的医保待遇。 (台山电视台记者:容月梨 周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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