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明确将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通知》实施范围为江门市辖区范围内,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涵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培训收费。具体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班型55元/课时·人次;11—20人班型45元/课时·人次;20—30人班型35元/课时·人次;31人及以上班型30元/课时·人次。
《通知》指出,各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上按照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以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与标准课程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折算。收费标准已包含培训材料费,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面向普通高中阶段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通知》还明确了各培训机构应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实施或调整收费时,应提前在机构网站或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教师资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应在每年6 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给机构登记注册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台山融媒记者:黄纪茵 梁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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